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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以后如何更改孩子的抚养权


最近很多朋友向在线律师咨询平台上咨询到:如何更改孩子的抚养权?毕竟每个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宝,离婚时都是想要争到的。当然法律也是有规定可以变更的。

基本案例:

颜某和前妻于某在去年2月协议离婚,在当时约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前妻于某。由颜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。但是离婚后,前妻于某对孩子不管不顾,孩子一直和颜某共同生活。颜某每个月依据约定的向于某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。于某也没有退回,甚至很少来看望孩子。所以颜某为了孩子可以更好的成长,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。该如何变更呢?

律师解答:

也许很多人会认为,法院判决离婚和孩子抚养权后,孩子的抚养权就不会再发生变化。其实并不是,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,法院都是从“有利于孩子成长”为原则的。所以说,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如果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时,间接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的。

抚养权变更的方式只要有两种:

一、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。

二、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,但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,法院才会支持变更:

1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,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;

2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,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;

3、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,愿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;

4、其他正当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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